2013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招展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6-30 12:43 来源:  编辑:美居网  浏览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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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招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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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2013“加博会”)定于2013年6月19日-22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举办。本届展会规模为76000平方米,3400个标准展位,展馆位于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3、4、5、6、7号馆。
一、展期安排
  2013年6月19日-21日为专业展,22日为公众开放日。每天开放时间为9:00-17:00时。
二、参展行业及产品
  (一)参展行业
  1、家电电子。大型家电、时尚影音、生活电器、厨房电器、个人护理小家电、健康电器、五金电器、电脑整机、电脑配件、外设产品、网络产品、办公打印、手机通讯、手机配件、摄影摄像、数码配件等。
  2、文体玩具。户外装备、健身器械、运动器材、运动护具、体育娱乐产品、遥控/电动玩具、毛绒布艺玩具、模型玩具、健身玩具、动漫玩具、益智玩具、积木拼插、DIY玩具、创意减压玩具等。
  3、家居用品。家纺产品、家具、灯具、厨房用品、生活日用品、清洁用品、浴室用品、陶瓷玻璃器皿、家装建材、布艺等。
  4、饰品礼品。艺术灯饰、水晶玻璃制品、琉璃制品、陶艺品、钟表、珠宝首饰、潮流女包、时尚男包、功能箱包、火机烟具、礼品文具、收藏品、工艺摆件、创意礼品、婚庆用品等。
  5、鞋帽。正装鞋、商务鞋、运动鞋、休闲鞋、凉鞋/沙滩鞋、布鞋、拖鞋、靴子、童鞋、腰带、帽子、围巾、手套、领带等。
  6、服装。衬衫、T恤、针织衫、外套、羽绒服、裙子、裤子、孕妇装、皮衣、西服、运动服、内衣、服装配饰等。
  7、食品饮品。休闲食品、地方特产、粮油调味、冲调食品、酒、营养产品、健康礼品、生鲜食品等。
  8、精品。工艺领先、技术领先、实用新型的产品;具有独特设计理念及实用价值的产品;获得国际或国家专利,在所在行业重要评选或活动中获奖的产品;具有创新设计理念的工业设计或概念性产品。
  9、设备及元器件。工具机、工业自动化设备、模具及五金加工设备、电子元器件等各类能促进从事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生产设备、材料及技术。
(二)参展产品
  除设备及元器件外,所有展品均属上述参展行业,且须适合连锁、超市、百货、批发、代理等业务的终端消费品。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产品禁止参展: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2、被相关行政机关认定为侵犯商标、专利、版权的产品。
  3、在外经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产品。
  4、低俗类保健品、三无产品等。
若在展会期间发现上述企业或产品,组委会有权勒令产品下架及企业撤展。
三、参展企业资格及申请流程
  (一)参展企业的资格。参展企业以加工贸易企业为主体。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
  1、商务部向社会公告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2、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监、外汇、环保、药监、人社等部门通报的违规违法企业, 尚在处罚期限内的。
  3、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企业。
  (二)参展企业申报的电子版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加盖公章的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表中企业及产品简介字数各控制在200字以内,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文件(300dpi)及申请表WORD文档电子版同时上报。
  2、主要产品的照片(5张),格式为JPG,像素:800×600。
  3、企业营业执照,格式为PDF文件,300dpi。
  (三)申请流程
  1、申请。所有参展企业须向所在市商务局递交申报的电子资料,经当地商务局初审、汇总后报省商务厅,由省厅统一报组委会秘书处展务组审核。
  2、确认。通过审核的企业,秘书处展务组将发给企业展位确认表,企业凭确认表于会前办理有关布展手续。
  3、展前核对。布展时,参展企业凭秘书处核发的确认表进行报到,现场签署保证书(内容主要为不转让展位、不提前撤展及展示与预报内容相符的展品等),办理施工证及参展证等手续。
四、精品馆产品征集
  (一)征集范围
  1、符合加博会展览范围。
  2、工艺领先、技术领先、实用新型。
  3、具有独特设计理念及实用价值。
  4、获得国际或国家专利或在行业重要评选活动中获奖。
  5、创新设计理念的工业设计或概念性产品。
  6、有较高艺术价值及能反映加博会主题的工艺品及赠品。
  (二)征集对象
  1、参展企业。
  2、与参展企业合作开发产品的各研发机构及专业院校。
  3、商协会组织及中介机构。
  4、工业设计机构。
  (三)产品筛选程序
  1、申报方式
  (1)企业向所在市商务局申报。
  (2)各市商务局汇总后报省商务厅,由省厅统一报展会秘书处展务组审核。
  2、申报资料
  (1)《加博会精品馆产品申报表》。
  (2)产品文字介绍资料,产品图片3张(格式为JPG,像素:800×600)。
  (3)产品专利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4)其他说明产品创新性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筛选。组委会根据产品征集情况,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展品进行评选,对入选产品将由展务组发出“加博会入选精品馆通知书”。在评选过程,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相关企业及推荐单位提供产品实物。
  (四)展示方式
精品馆展区是本届展会优质产品的集中展示区。所有入选产品将在2013“加博会”展区现场最显著位置设立的精品馆(规划约400-500平方米),以橱窗、现场解说、现场体验等多种方式展示。精品馆将由组委会统一特装布置,企业仅提供产品及有关资料,不需派员,不设展位(企业仍按行业分区设立展位,精品馆展品将会注明送展企业所在展位)。
  (五)宣传推介
  入选产品将通过在加博会官方网站、各种宣传资料、合作媒体等平台进行免费重点推广宣传。
  五、展位安排及参展费用
  (一)展位安排。展会安排3400个标准展位(标准展位配置见附表1)。每家企业原则上最多6个展位。
    (二)参展费用
  1、参展展位费。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发展,本届博览会不收取参展企业展位费。下一届计划收取适当的展位费,为展会向市场化运作做好准备。
  2、展位特装费。展会提倡参会企业进行展位特装,特装费用由参展企业自行负责。
  3、其他费用。参展企业往返及在东莞的食宿行费用自理。东莞市政府将推荐部分限价酒店和宾馆,具体名称、地点、联系方式和价格另行通知。
六、组展工作要求
  (一)报名时间
  1、筹备工作联系人。请于3月10日前将本市招展工作联系人情况表(附表4)报省商务厅。
  2、参展报名截止时间。参展企业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0日。请各市于4月10日前,汇总参展企业申请表及有关资料,连同加盖商务主管部门公章的汇总表(见附表3)报省商务厅。
  3、各市出席展会人员。请各市商务局于5月10日前将本市参会人员名单,按附表5要求填写、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省商务厅。
  (二)精品馆产品申报
请各市于4月25日前收集、汇总企业精品馆产品申报表(见附表6)及有关资料报省商务厅。5月20日前组委会将对推荐的精品进行评选、确认。
  (三)展务工作
  1、严格参展企业及产品资格审查。为保证展会的效果,各市商务局要与当地工商、海关、检疫检验等单位加强协作,对报名参展的外资企业及其产品做好资质和质量的审查工作。对不符合资格的企业,要予以剔除。
  2、合理分配展位。对大型且同意特装的企业可考虑分配2-6个展位,规模较小的企业原则上只安排1个展位。对虚要展位,导致展位产品不足,造成展位浪费,影响展会效果的,组委会将给予通报批评。
  3、展位的审核与调整。秘书处展务组将对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上报的参展企业进行二次审核,剔除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占用过多资源而余出的展位,仍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重新发动其他企业参展;若无法落实新的合格参展企业的,展位由秘书处统筹调整。
  4、推荐精品馆产品。请各市积极推荐精品馆产品,以便秘书处进行挑选、宣传。
  5、协助参展企业做好开拓内销市场的准备。做好以人民币报价等内销准备,以免出现现场洽谈无法开展的情况。请各市通知企业做好配合工作。
  6、配合做好展会期间的现场核查及处理工作。展会将成立现场展商核对小组,专责清查、监控、处理倒卖展位等问题。对倒卖展位和名称不符的展商、以及展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展商,纳入“加博会”警示名单,不再邀请参加“加博会”。请各市通知企业严格遵守规定并做好配合工作。
  7、认真开展成交统计工作。按照展会总体安排,为了解展会成果,需开展展会成交统计工作。请各市商务局予以支持配合并做好相关准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布展及展会安排
  1、标准展位。展位规格为3m×3m,每个标准展位内统一配三面围板,一张洽谈桌、两张椅、两盏射灯、一个15W/220V电源插座、企业名称楣板一块、一个卫生篓。参展商可自备广告画面对展位进行简单布置。如需对产品进行陈列需自备(或租用)货架或陈列架等。
  2、光地展位
  (1)光地不含任何设施,需自行请装修公司对展位进行设计及施工,另需缴纳装修押金、水电等费用。
  (2)参展商需详细阅读《参展商手册》,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展位装修施工图报展务组审核。
  (3)参展商需提前申请用电、展具租赁等。
  3、布撤展安排
  (1)特装布展。2013年6月15-17日8:30-18:00时,6月18日8:30-12:00时。
  (2)标摊布展。2013年6月17日8:30-18:00时,6月18日8:30-12:00时。
  (3)撤展时间。2013年6月22日17:00-22:00时,6月23日9:00-17:00时。
  (二)展馆交通
  1、展馆位置。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S256省道与家具大道交汇处。
  2、公共交通。广州市汽车站、省汽车站、深圳火车站、珠三角主要城市汽车站均有专线大巴直达展会所在地厚街镇,到站后转乘出租车10分钟即可到达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3、机场、车站穿梭巴士。6月18-22日,大会将安排免费穿梭车在广州机场、深圳机场、高铁广州南站、高铁虎门站穿梭接送参会客人。具体线路、班次、联系人等届时将在加博会官方网站公布。
  4、自驾车。从广州、深圳自行到东莞的客商可经广深高速公路厚街立交出口,沿S256省道(原107国道)或博览大道直达。
 
加博会查询网址:。
附表:1、标准展位基本配置
      2、参展企业申请表
      3、参展企业汇总表
      4、筹备工作联系人情况表
      5、政府部门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6、精品馆产品申报表
 

附件1:2013加博会招展方案附表.doc

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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