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嘉宾
图一:刘俊海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图二:竹立家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
图三:周孝正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社会学教授
图四:龚秀全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图五:王才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报记者
郑梦超 王硕
编者按
近日,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与中国烹饪协会质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餐饮业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整治,引发社会热议。在深化改革的时代,行业协会究竟该如何发挥作用?如何规范自身行为?是做业内企业守法合规经营的促进派,还是紧紧把住既得利益的蛋糕,为不法行为挣腰打气?这些问题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多位权威专家分析认为,行业协会为业内企业不公平格式条款护短的做法不可取。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与中国烹饪协会应将工作重心放在寻求餐饮企业与消费者的双赢之策上来,积极引导成员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的主流价值观,创新经营思路,增强餐饮企业的竞争力。只有将发展成果与消费者共享,才能让整个行业真正走上良性发展、长远发展的轨道。
不能为违法行为背书
刘俊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应是行业管理的重要参与者,应在行业内发挥服务、协调、监督的作用。不管其是否具有行政色彩,行业协会均需从自身职能定位出发。其最重要的职能是对行业企业进行自律,对行业发展进行引导,对行业问题进行排查。自律要符合行业健康发展的要求,适应企业发展的趋势,而不是只顾眼前利益,用协会声誉为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背书。
行业协会可以自律,但不能“律他”。即只能约束成员企业,但不应约束成员之外的第三人,包括消费者。行业协会可以是企业利益的维护者,保护行业平等竞争,维护企业合法利益,这些都无可厚非。但如果这种自律干扰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就应该接受规制和处罚。
王才亮:行业协会为其会员企业或整个行业代言属正常,但前提必须遵纪守法,具有社会公正性。“严禁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元”、“消毒餐具要收工本费”等企业单方规定无论从法律层面来讲,还是从民意调查来看,都属霸王条款无疑,因此,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及中国烹饪协会的此类行为于法无据。
对餐饮行业霸王条款的整治不应只靠工商部门,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也应积极参与。霸王条款的背后实际上是暴利。酒水在餐饮企业内的价格翻番现象非常普遍,其行为涉嫌哄抬物价。而设置包间最低消费、收取消毒餐具费用、禁止自带食品、取消预订未及时告知全额收费等规定,都是企业牟取暴利的体现。对此,物价主管部门应与工商部门联合对餐饮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竹立家:行业协会作为社会组织,其为行业内企业代言并没有错,关键是其提出的意见、观点、结论是否正确,政府部门是否同意吸纳。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与中国烹饪协会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下设事业单位,应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不是为企业不合理的行为进行辩护。
周孝正:行业协会与行业内的企业属于一个利益群体,行业协会要维护行业利益的关键还要看其所维护的利益是否正当。判断利益是否正当并不能由一方决定,而是应该依照法律做出判断。
应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刘俊海:对行业协会而言,如何定位消费者的角色异常重要。消费者应是企业的衣食父母,而不是其眼中的敌人与对手。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与中国烹饪协会应将工作重心放在寻求餐饮企业与消费者的双赢之策上来,积极引导成员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的主流价值观,创新经营思路,增强餐饮企业的竞争力。只有将成果与消费者共享,才可令整个行业获益。如果强行违背消费者意愿,尽管会使经营者短期获利,但失去民意必将导致经营者难以做到长远发展。
龚秀全:行业协会作为中介组织,应该有促进本行业健康发展,引导行业自律合理竞争的职责,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也要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以往发生的如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主导多家企业实施垄断等事件,就是行业协会没有清晰把握自身角色定位犯下的错误。我认为,不论行业协会如何维护行业内企业的利益,保证合法规范经营应该是前提。无论如何,在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引导和监管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是行业协会在工作和履职中的大前提,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秩序的发展应该是行业协会应始终遵循的原则,也是其在发展中应该起到的作用。
竹立家:社会组织的发展是国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内涵,它体现了一个国家社会管理的重要水平。近年来,我们多次提及机构改革,其中重要一环便是增强改革的社会动力,培育各种非政府的社会性组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而我国各行各业均存在具有行政色彩的行业协会,它是帮助政府部门管理行业的一只手。如果这只手伸得太长,便会对市场形成干预,最终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缺乏活力。
去行政化是发展正道
王才亮:行业协会设立的初衷主要是为行业、企业的共同利益提供服务。然而我国行业协会多有行政色彩,或是政府下设,或是政府牵头组建。它并非行业自发组成,而是政府部门转移部分职能的体现。实际而言,国内行业协会成立的目的多数是政府部门在新形势下保留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所拥有的权力和既得利益的产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部门应简政放权。在处理行业协会问题上,我认为应明确两点,才可让行业协会真正回归本色。一是行业协会要有自发民主的组织框架,脱离具有行政色彩的职能部门组成,禁止行政机关人员到协会任职挂职;二是在经济上切割与政府间的联系,比如财政拨款等。
龚秀全:目前我国大多数行业协会并不属于纯粹的社会组织,而是挂靠于主管单位,由于难免会与监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想做到完全客观中立有时并不容易。如何去行政化,使行业组织作为纯粹的社会组织的角色自由去发展确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课题。
竹立家:我国的行业协会是伴随着国家行业管理职能的改革自上而下产生的,作为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机构改革的产物,行业协会的发育程度依赖于政府机构改革深度与进程,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决定行业协会的发育程度的一个重要参数。全面深化改革之际,政府机关改革要着力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便是培育“去行政化”的社会中介组织,调整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发展和壮大社会自我管理与自我组织能力,以顺应“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趋势。行业协会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尽快与政府脱钩,做到去行政化,形成独立运行、自筹资金的组织机构,最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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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行业协会不能为霸王条款护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