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7月10日南京市房产局召集了在宁部分媒体记者,通报了从即日起该局将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严格监控的消息。房产局负责人表态:南京的房屋装饰装修必须进行审定核准,即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若要进行房屋装饰装修需要向房产局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按一定标准交纳从350元到700元不等的费用。违反规定不领取装饰装修核准书就进行装修施工的,将由南京市房产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南京装饰网
“今后搞家庭装饰装修不仅需要打报告而且需要交钱”的消息一经披露,立即引起南京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众多的普通市民表示不敢相信,房地产开发商们则关心的是开发商搞装修是否也要交管理费,不少律师则直接质疑南京市房产局此举的合法性,国家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搞装修收管理费值得商榷。
普通老百姓:
那是真的吗
在本报刊发消息的第2天,即7月12日上午,报社新闻热线6633285接到至少20位南京市民的电话咨询,“自己的房子搞装修还要向别人交钱?这不太可能吧?”
家住龙江小区的市民朱某赶来报社向记者当面咨询。记者根据房产局传真来的有关“装饰装修审定核准工作答记者问”新闻稿向其解释:房屋进行简易装饰装修,不拆改任何结构和墙体,不明显增加荷载的,可以不申请核准,只应向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或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朱某则反问记者一连串的问题:简易装修,不改任何结构和墙体,这个标准是什么?不明显增加荷载又具体指什么呢?装饰装修方案中只要有一项给予核准的,按收费标准同样收取审定费用,这合理吗?尽管报道的事实是客观的,最后朱某还是表示,他不敢相信这个消息的真实性。
开发商:
会不会影响到今后住宅产业化要求商品房装修一次到位工作的开展
南京某大型房产公司老总陈经理告诉记者,一直以来,他都致力于商品房装修一次到位的努力。作为专业人士,陈经理说,搞装修不可能不对房屋的墙体和结构进行变动,因为毛坯房是大众化标准,装饰装修过的房子要体现户主的独特个性,是个例标准。在房子没有卖出之前,开发商是房屋所有人,如果搞装修,是否也要向房产局交纳审定核准费呢?陈经理认为,此次出台政策不太具体,假如真对开发商征收这部分费用的话,某种程度上也是在增加房产开发商的开发成本。
与陈经理持相同观点的开发商不在少数,淮安某房产公司驻宁办事处负责人则干脆地表示,果真如此,该公司原本计划在宁开发的一幢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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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南京市房产局新规定遭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