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美居网 > 装修宝典 > 家装污染

12名委员联名建议治理“黑吊装”

发布时间:2014-02-11 13:45 来源:  编辑:美居网  浏览次数:    [ ]
【导读】:12名委员联名建议治理“黑吊装”
  

    针对近年来,在本市一些小区出现的“黑吊装”强制收取高额吊装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纠纷甚至是治安案件等问题,本次政协会议上,杨立群等12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加强在住宅区装修的材料搬运管理》的提案。
    杨立群委员介绍,新建高楼的封闭小区,物业公司往往规定,不准居民在装修和搬家时使用电梯,理由是防止电梯受到污染或损害。于是便有了必须雇用吊装队,用吊装绳索将材料运至楼上的办法。但实际情况是:由于缺少足够的有资质的吊装公司,所雇用的往往都是“黑吊装队”;更有甚者,还常出现物业公司与吊装队利益串通,由所雇用的吊装队垄断经营,单方面制定极高的服务价格,严重损害居民利益。由于矛盾的存在,在部分居民提出不满时,部分吊装队甚至雇用黑社会性质人员强行签约履约,居民别无选择,敢怒不敢言,鲜有对抗者,吊装队人员便大打出手。目前本市没有相关收费标准,吊装队因垄断经营,强行收取离谱的服务费,吊装费甚至远远高于材料成本费,比如一袋沙子成本2.5元,吊一层收0.3?0.5元。另外还存在安全隐患。
    杨立群等12名委员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发文,禁止在住宅区内从事违法吊装经营行为,联合执法,坚决取缔黑吊装业务。委员们表示,按物权法,居民购买房屋全部房款内已包含电梯和配套设备和面积。因此,物业无权禁止居民使用电梯装修和搬家。为弥补装修、搬家可能造成的物件损失和卫生污染,可允许物业收取一定的损失费用,报请业主委员会同意和物价局批准。
    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规定、技术要求、资质评审、物价备案、管理细则。让有资质的合法专业吊装公司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在合法的吊装产业没有形成之前,绝不允许违法“黑吊装”浑水摸鱼。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侯铁

物业业主要管好,街道作用必不可少
    近年来,物业与业主的冲突导致的不和谐声音屡见不鲜。在此次两会,民盟大连市委建议,物业行业不应归口单一的管理部门,应实行属地化管理。
    目前,大连共有物业服务企业600多家,管理小区近千个,其中市内小区500余个,业主委员会300余个,主管部门为国土房屋局下属的物业安全处,管理人员数量不足40人,远满足不了行业管理的需要,只能充当“救火队”。物业管理属于综合性行业,涉及到规划、开发、城建、供水等诸多部门,仅靠房地产部门很难协调。按相关法律,区、街政府对物业管理行业应具备一定的监督、指导功能,但由于责任尚未落实明确,只能从部分项目上给予被动的工作配合,无法起到具体作用。据民盟大连市委、民进大连市委深入调研,政协民盟市委建议政府加快推进物业行业属地化管理工作,强化街道对物业管理的指导功能,建立物业管理诚信保障金制度。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李社生

委员建议
1
通过成立本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2
抓好服务平台建设。街道会同区国土局,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分中心,整合各单位应急维修中心功能,借助平台优势,及时回应居民诉求。
3
抓好服务规范建设。街道会同区国土局,加强对物业的监督指导。定期分析和掌握居民反映的热点问题,优化对物业管理的动态管理。
4
抓好行风考核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社会团体、居民代表的作用,完善对物业行风检查、评议、促改的“三步工作法”。

以上内容来自:半岛晨报

[责任编辑:yf001]


Tags:
相关文章
图文资讯
家装宝典
装修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