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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热线》第十九期:贷款买房学问多

发布时间:2014-01-09 10:06 来源:  编辑:美居网  浏览次数:    [ ]
【导读】:东北新闻网房产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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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可以先准备好以下资料:

  当然,您可以先将您购房的基本情况通过网络贷款平台进行房贷产品的比对,毕竟不同银行的利率、额度、期限都不同。您可以选择最适合您的。

  7. 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一旦出现以上情况,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先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如果协商不成,抵押权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处分抵押房产时,房产的共有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处理抵押房产所得金额,要先支付处分抵押房产发生的费用,再扣除应缴税款,之后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本息、违约金、赔偿损失。如有剩余,交还借款人(抵押人),不足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的部分,抵押权人有权向借款人(抵押人)继续追讨。

  A: 您好!

  到银行的贷款部门申请贷款,银行工作人员会给您申请表格填写,并对您的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就可以签订合同、放款了。

  首先,理顺一下各自的关系,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属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购房者和银行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同时,银行为了保障贷款安全,要求购房者(借款人)以房产作抵押,从而形成了从属于借贷合同的抵押合同关系。

  A: 您好!

  4. 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

  6. 借款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Q:请问一下,贷款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债务履行期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借款,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在以下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5. 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A: 您好!

  2. 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公司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或职业证明;

  您还为办理繁琐的房产手续烦恼吗?您还为装修家居问题手足无措吗?即日起,东北新闻网房产频道应广大网友需求,特推出一档全新的问答类栏目--《房产热线》,旨在集中解答广大网友购房置业、装修家居方面的问题,给大家提供实用方便的房产建议。

  Q:现在买房贷款,交首付多一些合适,还是每月还款多一些合适?

  购房者交付首期款,办妥抵押贷款、产权过户手续后,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即告履行完毕,而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及抵押合同仍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不能支付月供款的情况,购房者作为借款人就违反了与银行的借款合同。

  3、抵押人违法擅自处理抵押房产的;4、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2、借款人死亡(或因长期下落不明被依法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

  Q:我最近看中了一套新房,准备通过银行按揭贷款买下来,但是由于现在的工作还不是很稳定,很担心买房之后突然失业或收入降低,一时偿还不起贷款,不知道如果出现还不起贷款的情况怎么办?银行会怎么处理?

  首付肯定不是给得越多越好,但也绝非给得越少越实惠。实质上对自己最有利的购房首付额度是与自身的理财能力挂钩的。少给首付,理应是立足在自己拥有良好的投资渠道与投资心态之上的。如果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建议是有多少就贷多少,因为4.5%的年利率比5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还要低,因此公积金贷款理应尽量贷;但涉及到商业贷款的,则建议购房者从自身的理财能力考虑。

  1. 合法的身份证件;

  3. 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关注《房产热线》,解决房产难题。新一期的《房产热线》又与大家见面了,今天小编为大家解答了哪些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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