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对于监理项目,项目竣工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专家,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时间、地点和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报告工程建设各方面履行工程合同和执行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审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3)工程质量的现场检查;(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管理环节等做出综合评价。并形成由有经验的小组成员签署的项目竣工验收意见。负责监督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管理建设工程质量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将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上是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规定。此外,建设单位还应当取得规划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环保单位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文件,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权限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验收程序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对于监理项目,项目竣工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专家,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时间、地点和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报告工程建设各方面履行工程合同和执行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审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3)工程质量的现场检查;(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管理环节等做出综合评价。并形成由有经验的小组成员签署的项目竣工验收意见。负责监督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工程竣工验收(一)。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工程竣工预验收(由公司,组织,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商自检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出具《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后,根据要求,相关文件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交监理工程师检查,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与):(1)、承包商3360a、承包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在公司监督施工单位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在公司监督施工单位(5个工作日)。(2)监督公司:准备《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3)勘察单位3360是编制质检报告的施工单位。(4)设计单位:编制质检报告,施工单位。(5)建设单位:a已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文件。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证书。c.提前15天向监督站提交《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监督站将在5天内将《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返回施工单位)。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书面通知监督站验收时间、地点和验收组名单。(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完成项目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质量检验报告。有完整的技术文件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测报告。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支付工程款。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9.市政基础设施相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测试资料。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证明。11.有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1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1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证书应比照适用。14、燃气工程验收单。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1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费已按政府有关规定支付。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3)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会上,应整理建设、监理、设计、勘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1、由施工
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做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发言)。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4、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5、专业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一)、备案准备的资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下列文件:(1)、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6)、规划验收认可文件;(9)、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0)、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1)、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12)、燃气工程验收文件;(13)、《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14)、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二)、备案的程序: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Tags:监理验收流程有哪些主要环节,家装监理验收标准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