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由广元市档案局,建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消防等部门组成的建筑工程质量综合评审验收组,对广元市档案馆综合楼工程进行了全面评审验收。
验收组在评审验收市档案馆工程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认真听取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关于建筑施工情况的汇报,实地详细查看施工的构建情况,仔细审阅相关技术资料,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大家认为,档案馆工程全部按照建筑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技术资料齐全,满足了建筑设计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质量合格,一致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广元市档案馆位于川陕甘咽喉蜀道之上,1985年建市时修的档案馆、在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中损毁, 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解决了建设过程中的许多困难问题,并在市六届四次、五次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把市档案馆建设好。历经两年多的时间,经过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市档案馆于2013年12月底主体工程、二次装修工程顺利竣工。
该馆位于广元市城中心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占地面积3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1300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框剪结构,地面15层,地下2层,总高58米 。内设档案馆库房、档案对外接待服务用房、业务技术用房,市纪委、组织部和国土档案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术报告厅、办公用房与辅助用房等,其总体设计贯穿了“开放性”、“大档案”的理念,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突出了档案馆的文化性、服务性、开放性和多功能性的特点。档案馆建成投入使用,不仅解决了档案馆长期在外租用临时过渡房及档案保护和存放安全的问题,而且全面接收市级机关到期档案的进馆,整合全市档案资源,创建国家一级综合档案馆,充分发挥档案馆“五位一体”的功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为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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