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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污染投诉无门

发布时间:2014-03-07 04:02 来源:  编辑:美居网  浏览次数:    [ ]
【导读】:为新房“装修后遗症”,西工大的陈教授和装修公司已经周旋8个月了。虽然在装修前就和装修公司签订了环保合同。可装修后一检测,空气质量依然几项超标。可合同上“无条件综合治理……仍不达标退还全款”的承诺成了一纸空文。装修公司先是推脱,后来就不承认检
  

  为新房“装修后遗症”,西工大的陈教授和装修公司已经周旋8个月了。虽然在装修前就和装修公司签订了环保合同。可装修后一检测,空气质量依然几项超标。可合同上“无条件综合治理……仍不达标退还全款”的承诺成了一纸空文。装修公司先是推脱,后来就不承认检测结果。

  陈教授曾到省市消协、市质检、工商等部门投诉过,依然得不到解决。“我实在不想

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一是时间太长,家里一直开窗通风,再检测可能不是当初的数据;二是进入司法程序,等待的时间就更长了,没有这个精力”。

  “装修污染,业主维权非常困难。”陕西省室内环境检测网站张宇光告诉记者,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即使业主签订了环保装修合同,装修公司还是会用各种理由不承认检测结果,检测时常常故意不到场。装修公司之所以敢这样做,最重要的一点是它们不会受到行政处罚。除非业主告上法庭,否则对装修公司而言,没有任何损失。

  规则多部门多 执法真空

  真的没有部门没有法规约束吗?回答是肯定的。

  装修涉及质量、合同、污染、经济赔偿多个环节。所以,建筑、经委、环保、卫生、质检、工商似乎都可以涉及。于是,室内装修就有了很多“管家”:陕西省室内装饰质量监督站、西安市建委装饰办、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办。执法依据也多:《陕西省室内装饰管理规定》《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西安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办法》。

  如果再问:发生室内空气污染应该归谁管?怎么管?这个问题就很难回答了。多个部门多部法规,恰恰没有明确这一点。消费者维权难的症结就在于,没有具体法律依据,所以行政部门缺席“室内污染”。

  比如:去年9月出台的《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室内装饰工程竣工后,根据国家标准,通过对工程质量以及室内氡、甲醛、氨等的含量指标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这个法规没有说完,缺乏操作性。”西安市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张忠源站长认为,法规不能只有告诫没有处罚。“如果检测不合格或者根本没有检测,该接受怎样的处罚?又该由哪个部门进行行政执法?”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这个管理办法对装修公司来说,就是一纸空文。

  “这些法规基本上都存在类似的问题,所以让消费者投诉无门。更严重的是一旦消费者告上了法庭,这么多法规,该遵循哪个作为审判依据?”陕西省室内环境检测网站张宇光认为,多头管理的同时,“游戏规则”太多,反而让消费者难以维权。

  明确执法体系 迫在眉睫

  “新鞋子穿一天就坏了,消费者可以根据三包规定向商家讨公道,还可以投诉,很快就能得到解决,不上法庭就可以解决。”但如果是房子出现空气污染呢?这么多职能部门,难道只能通过法律解决?西安市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张忠源站长说,上法庭解决房子问题,对消费者来说是非常麻烦的,不到迫不得已,消费者是不愿轻易上法庭的。所以,让消费者有地方投诉,通过行政立法让投诉化繁为简,解决投诉的同时,也能让行业管理归位。

  记者了解到,新的《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目前在紧张的征求意见中,这个由经委下属的市装饰办起草的条例6月底已经起草好。已经送往市环保、建委、消防、质检等部门征求意见,估计很快就会出台。“我们传达的意见是希望能明确执法系统,建立处罚条例,这样才能让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彻底解决无法可依、执法难的问题。”张忠源站长说。记者陈黎实习生张亚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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